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域外送达请求转递函
高级人民法院编号(自动生成)
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合作局:
××××人民法院审理的×××(原告、上诉人等)与×××(被告、被上诉人等)……(写明案由)一案,需向下列当事人送达有关司法文书:
一、受送达人信息
受送达人姓名或名称:
送达地址:
二、需要送达的司法文书清单:
1.××××
2.××××
3.××××
……
以上文书(及译文,如有)各两份。
我院对需要送达的文书进行了审查,确认下列内容无误(需逐项勾选或填写):
1.各项文书中受送达人的姓名或名称一致( )
2.1各项文书中受送达人的送达地址一致( )
2.2各项文书中受送达人的地址不一致,我院确认本函中所列明的送达地址为经核对无误的送达地址( )
3.本案的答辩期限(如有)为30天,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
4.本案预留的送达时间符合有关要求( )
5.本案的举证期限(如有)为××天(××××年××月××日),开庭时间(如有)为××××年××月××日
6.1 本案受送达人为中国国籍自然人,送达回证中列明的外文送达地址为经核对无误的送达地址( )
6.2 本案受送达人为法人或××国籍自然人,所送达的文书附有××文字译文,译文语种符合相关要求( )
现将需要送达的司法文书转去,请予审核并转递。
××××高级人民法院
××××年××月××日
【说明】
本函供高级人民法院向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合作局转递需要向在外国的当事人送达司法文书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