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外国送达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
司法外文书办理结果转递函
编号(自动生成)
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合作局:
你局×××号函转来的×××国请求向×××(受送达人)送达法律文书一事,××××人民法院已经完成送达。
我院对××××人民法院及其承办部门出具的送达结果转递函和送达回证进行了审查,审查结果如下(需逐项勾选或填写):
1.××××人民法院承办部门出具的送达结果转递函各项内容填写无误( )
2.送达回证中各项内容填写规范、完整( )
其中:
2.1 逐一列明了所送达的文书的名称和份数( )
2.2 送达日期填写完整(勾选)
2.3 有受送达人或代收人的签字或盖章( )
2.4 有送达人的签字或盖章( )
2.5 送达回证加盖了承办法院的院章( )
2.6注明了代收人与受送达人的关系,代收人符合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
2.7(如送达不成功)说明了未能成功送达的原因( )
现将××××人民法院承办部门出具的送达回证[及未能成功送达的文书(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转去,请审查并转递。
××××高级人民法院
××××年××月××日
【说明】
本函供高级人民法院向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合作局报送协助外国送达司法文书或司法外文书的送达证明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