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公告
(××××)……执……号
本院在执行×××与×××……(写明案由)一案中,于××××年××月××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号执行通知书,责令……(写明应当履行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未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第一款规定,责令被执行人×××在××××年××月××日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到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院 长 ×××
××××年××月××日
(院印)
【说明】
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第一款规定制定,供人民法院发出公告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