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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书(责令协助执行单位追回擅自支付款项用)

   2021-09-19 0
核心提示:××××人民法院责令协助单位追款通知书(××××)……执……号××××:本院在执行×××与×××……(写明案由)一案中,于×

 

××××人民法院

责令协助单位追款通知书

 

(××××)……执……号

××××:

本院在执行×××与×××……(写明案由)一案中,于××××年××月××日向你单位发出(××××)……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你单位协助将被执行人×××收入……元交存本院,你单位却擅自向被执行人/他人支付……元。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7条规定,责令你单位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日内追回擅自支付的款项……元,并按(××××)……号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将该款交存本院。

逾期拒不追回,本院将裁定你单位在擅自支付的数额内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并视情节轻重追究你单位及相关负责人妨害执行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年××月××日

(院印)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本院地址:……      邮  编:……

 

【说明】

本样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7条规定制定,供人民法院责令有关单位限期追回擅自支付的款项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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