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执行决定书
(××××)……执……号
本院在执行××××人民法院(或其他生效法律文书的作出机关)(××××)……号民事判决(或其他生效法律文书)中,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院经审查认为,……(写明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事实和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条第×款规定,决定如下:
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年××月××日
(院印)
【说明】
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制定,供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