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执行决定书
(××××)……执……号
本院在执行×××与×××……(写明案由)一案中,经查,……(写明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事实和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条第×款规定,决定如下:
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年××月××日
(院印)
【说明】
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制定,供人民法院依职权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