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协助执行通知书
(××××)……执……号
×××:
×××与×××……(写明案由)一案,本院(或其他生效法律文书的作出机关)作出的(××××)……号民事判决(或其他生效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写明协助执行的原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二百四十三条/二百四十四条/二百五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6条/第38条/第50条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
……。
附:(××××)……号裁定书
××××年××月××日
(院印)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本院地址:…… 邮 编:……
【说明】
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6条、第38条、第50条规定制定,供人民法院通知有关单位协助执行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