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责令追回财物(票证)通知书
(××××)……执……号
××××:
本院在执行×××与×××……(写明案由)一案中,因你/你单位持有××××人民法院(或其他生效法律文书的作出机关)(××××)……号民事判决(或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写明财物或票证名称、数量或数额、所在地等),于××××年××月××日向你/你单位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你/你单位却协同被执行人×××将财物/票证转移。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8条规定,责令你/你单位在本通知书送达后××日内向本院交出……(写明财物或票证名称、数量或数额、所在地等)。
逾期不向本院交出财物/票证,你/你单位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特此通知。
××××年××月××日
(院印)
【说明】
本样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8条规定制定,供人民法院在责令有关单位或个人限期追回财物或票证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