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执……号
申请执行人:×××,……。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执行人:×××,……。
……
(以上写明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人民法院执行的……(写明原执行案号、当事人及案由)一案,……(写明提级执行的理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32条第2款规定,裁定如下:
××××人民法院(或其他生效法律文书的作出机关)(××××)……号民事判决(或其他生效法律文书)由本院执行。
××××人民法院应在收到本裁定书后将有关案卷材料移送本院,并通知相关当事人。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说明】
本样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l32条第2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高级人民法院统一管理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规定制定,供上级人民法院提级执行下级人民法院正在执行的案件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