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民法  人民法院  公安  代理人  民事  人身安全保护令  期限  人身安全  保护令  管辖 

暂缓执行通知书(上级法院通知下级法院用)

   2021-09-19 0
核心提示:××××人民法院暂缓执行通知书(××××)……执……号××××人民法院:你院正在执行的×××与×××……(写明案由)一案,在

 

××××人民法院

暂缓执行通知书

 

(××××)……执……号

××××人民法院:

你院正在执行的×××与×××……(写明案由)一案,在执行中作出的(××××)……执……号执行裁定/决定/通知错误,……(写明事实和理由)。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30条第1款、第135条规定,通知如下:

暂缓执行你院正在执行的……(写明具体执行行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期满后本院未通知继续暂缓执行的,你院可恢复执行。

 

××××年××月××日

(院印)

【说明】

本样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30条第1款、第135条规定制定,供上级人民法院认为具体执行行为不当或有错误的,指令下级人民法院暂缓执行时用。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更多>同类法律文书
推荐图文
推荐法律文书
点击排行
币安app官网下载
网站首页  |  支付方式  |  广告服务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鄂ICP备06013414号-3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