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执监……号
申诉人(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利害关系人):×××,……。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利害关系人:×××,……。
……
(以上写明申诉人、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利害关系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申诉人×××不服××××人民法院(××××)……号裁定(或其他法律文书),向本院申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举行听证的,写明:)并于××××年××月××日举行了听证,申诉人×××、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利害关系人×××(写明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或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了听证。]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写明本案申诉之前的执行情况)
×××称,……(写明申诉请求和理由)。
×××称,……(写明意见)。
本院查明,……(写明查明的事实)。
本院认为,……(写明争议焦点,根据认定的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对申诉请求进行分析评判,说明理由)。
综上所述,……(对申诉人的请求是否成立进行总结评述)。××××人民法院(××××)……号裁定(或其他法律文书)认定事实不清,应予撤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129条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人民法院(××××)……号裁定(或其他法律文书);
二、本案由××××人民法院重新审查处理。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说明】
本样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29条规定制定,供人民法院对执行案件进行监督,指令下级人民法院重新审查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