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民再……号
再审申请人(原审诉讼地位):×××,……。
……
被申请人(原审诉讼地位):×××,……。
……
原审原告/被告:×××,……。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再审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写明案由)一案,不服本院按小额诉讼程序审理作出的(××××)……号民事判决/民事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年××月××日作出(××××)……号民事裁定,再审本案。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了本案。再审申请人×××、被申请人××× (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诉讼地位和姓名或者名称)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再审称,……(写明再审请求、事实和理由)。
×××辩称,……(概述被申请人的答辩意见)。
×××述称,……(概述原审其他当事人的意见)。
×××向原审法院起诉请求:……(写明原审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审法院认定事实:……。原审法院认为,……(概述原审判决理由)。原审法院判决:……(写明原审判决主文)。
围绕当事人的再审请求,本院对有争议的证据和事实认定如下:
……(写明再审法院采信证据、认定事实的意见和理由,对原审法院认定相关的事实进行评判)。
本院再审认为,……(写明争议焦点,根据再审认定的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对再审请求进行分析评判,说明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以及……(写明再审判决的法律依据)规定,判决如下:
一、……;
二、……。
(以上分项写明裁判结果)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说明】
1.本判决书样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制定,供人民法院对小额诉讼案件裁定再审后进行审理作出实体处理用。
2.对小额诉讼案件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事由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再审事由成立的,应当裁定再审,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的再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