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民再……号
再审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二审上诉人/二审被上诉人/第三人(一审诉讼地位):×××,……。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再审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再审申请人及×××……(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号民事判决/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年××月××日作出(××××)……号民事裁定,提审本案。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了本案。再审申请人×××、被申请人×××(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诉讼地位和姓名或者名称)到庭参加诉讼。(未开庭的,写明: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再审称,……(写明再审请求、事实和理由)。
×××辩称,……(概述被申请人的答辩意见)。
×××述称,……(概述原审其他当事人的意见)。
×××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写明一审原告的诉讼请求)。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一审法院判决:……(写明一审判决主文)。
×××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请求:……(写明上诉请求)。二审法院认定事实:……(概述二审认定事实)。二审法院认为,……(概述二审判决理由)。二审法院判决:……(写明二审判决主文)。
围绕当事人的再审请求,本院对有争议的证据和事实认定如下:
……(写明再审法院采信证据、认定事实的意见和理由,对一审、二审法院认定相关的事实进行评判)。
本院再审认为,……(写明争议焦点,根据再审认定的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对再审请求进行分析评判,说明理由)。
综上所述,……(对当事人的再审请求是否成立进行总结评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项、……(写明援引的法律依据)规定,判决如下:
一、……;
二、……。
(以上分项写明判决结果)
一审案件受理费……元,由……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元,由……负担;再审案件受理费……元,由……负担(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负担金额)。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说明】
1.本判决书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制定,供上级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而提审,经审理后作出实体处理时使用。
2.当事人的地位表述为“再审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其他当事人按原审诉讼地位表述,例如,二审终审的,列为“二审上诉人(一审原告)”或“二审被上诉人(一审被告)”等;一审终审的,列为“原审原告”或“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
3.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审判组织写明“组成合议庭”,不写“另行组成合议庭”。
4.判决书对案件事实、原审过程等部分的写法,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理。总体要求概述从最初发生诉讼直到本次再审的基本脉络。包括:第一,当事人在再审中的诉辩意见。先写再审诉讼请求,再写再审事实和理由。第二,当事人在本案以往诉讼中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尤其要写明原告的一审诉讼请求。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的诉辩主张可以视情况简写,但上诉请求不应省略。第三,本案历次裁判认定的基本事实。应当注意繁简得当,着重叙述与本次再审争议相关的事实,其他事实概括叙述。第四,历次裁判的基本理由。一审理由可以省略,但再审维持一审裁判结果的,应概述一审理由;原生效判决的说理适当归纳后简要写明。第五,历次裁判案号、裁判主文的准确内容。
5.本院认为部分,应围绕当事人的再审理由是否成立、再审请求是否应予支持进行分析评判,并同时对原审相关认定结论是否正确作出评价。
6.引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应当全面。再审维持原判的,一般只引程序法条文。再审改判的,应当同时引用实体法条文和程序法条文。
7.判决主文应当对当事人的全部诉讼请求作出明确具体的裁判,表述应当完整、准确、便于执行。一般可以区分以下不同情形处理:
维持原判的,只写明“维持××××人民法院……号民事判决”。对此前的历次裁判不写。
全部改判的,应首先按照由后向前的顺序撤销历次裁判,然后再写明重新判决的内容。
部分改判的,如采用“维持某判决某项,撤销某判决某项,变更某判决某项,增加新判项”等写法可能导致混乱、难于理解的,应撤销前面的所有判决内容,重新作出判决。部分改判的,应写明维持或者撤销原判的某项,然后写明改判的内容。
改判后,如果对一审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没有全部支持的,还应增加“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的判项。
改判后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应另起一行写明:“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8.再审维持原判且有再审诉讼费用的,只写明再审诉讼费用负担。再审改判的,应当对一、二审以及本次再审诉讼费用负担一并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