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再……号
再审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被申请人(一、二审诉讼地位):×××,……。
……
二审上诉人/二审被上诉人/第三人(一审诉讼地位):×××,……。
……
(以上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再审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再审申请人×××……(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民×……号民事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民×……号民事裁定提审本案。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了本案。再审申请人×××、被申请人×××(写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诉讼地位和姓名或者名称)到庭参加诉讼(未开庭的,写明: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再审称,……(写明再审请求、事实和理由)。
×××辩称,……(概述被申请人的答辩意见)。
×××述称,……(概述原审其他当事人的意见)。
……(简要写明历次审理情况)。
……(简要写明再审法院认定的与应否驳回起诉相关的事实)。
本院再审认为,……(根据再审认定的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对应否驳回起诉进行分析评判,说明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项、第一百七十一条、……(写明法律依据名称及其条款项序号)规定,裁定如下:
(维持原裁定的,写明:)维持××××人民法院(××××)……民×……号民事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不应当驳回起诉的,写明:)一、撤销××××人民法院(××××)……民×……号民事裁定及××××人民法院(××××)……民×……号民事裁定。
二、指令××××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审理。
……(本次再审发生诉讼费用的,写明其负担。没有发生诉讼费用的,不写此项)。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项、第一百七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条等制定。供上级人民法院依当事人申请,对驳回起诉裁定提审后,经审理裁定用。
2.对于原审结果为裁定驳回一审原告起诉的案件(包括一审驳回原告起诉裁定生效的案件,以及一审裁定驳回原告起诉、二审裁定维持一审裁定的案件),当事人申请再审,上级法院提审的,在审理之后应当作出裁定,决定本案应否驳回起诉。如果原裁定驳回起诉正确,则再审应予以维持,并应写明“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如果本案不应驳回起诉,则应撤销原裁定,并指令一审法院对本案进行审理;这时,不必写诉讼费用负担一项,由下级法院实体审理后,再决定诉讼费用的负担问题;另,因为下级人民法院应当对本案进行实体审理,所以不应写“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3.对于一审受理后作出判决,二审裁定驳回起诉的案件,当事人申请再审,上级法院提审后,认定不应受理的,裁定维持二审裁定;认为不应当驳回起诉的,裁定撤销二审裁定,指令二审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