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应诉通知书
(××××)……民申……号
×××(写明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
×××(写明再审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因与×××(写明被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你/你单位……(写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本院于××××年××月××日作出的(××××)……号民事判决/民事裁定/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已立案审查。现依法向你/你单位发送再审申请书副本。你/你单位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三十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港澳台当事人)内提交书面意见、身份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当事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写明授权范围、联系电话。若为律师代理,还需提交律师事务所函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若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还需提交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复印件、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及当事人一方位于其辖区内的证明材料;若为公民代理,还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等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八条规定的材料)、证据材料。不提交的,不影响本院审查。
如需向本院提交或补充材料,应列明材料清单,一并通过邮局邮寄给××省××市××路××号××××人民法院××庭×××(写明案件承办人、书记员及联系电话)。邮编:……。
特此通知。
附:再审申请书副本一份
××××年××月××日
(院印)
【说明】
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五条制定,供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提出的再审申请后,通知原审其他当事人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