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民法  人民法院  公安  代理人  人身安全保护令  民事  人身安全  保护令  期限  管辖 

民事裁定书(按撤回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申请处理用)

   2021-09-19 0
核心提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民特……号申请人:×××,……。申请人:×××,……。(以上写明申请人及其代理人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民特……号

申请人:×××,……。

申请人:×××,……。

(以上写明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申请人×××与×××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一案,本院于××××年××月××日立案。申请人×××、×××未在本院指定的××××年××月××日前向本院补充陈述/补充证明材料/拒不接受询问。

本院认为,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未在限期内补充陈述/补充证明材料/拒不接受询问,可以按撤回申请处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申请人×××、×××撤回申请处理。

申请人不服本裁定,应当在收到本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异议。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

书  记  员   ×××

 

【说明】

本样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二款、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二款制定,供基层人民法院在受理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案后,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未在限期内补充陈述、补充证明材料或者拒不接受询问的,裁定按撤回申请处理。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更多>同类法律文书
推荐图文
推荐法律文书
点击排行
友情链接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sitemaps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鄂ICP备06013414号-3
小说下载
Powered By falv.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