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公告
(××××)……民特……号
本院于××××年××月××日立案受理申请人×××申请宣告×××失踪一案。申请人×××称,……(写明下落不明人失踪的事实、时间)。下落不明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将被宣告失踪。凡知悉下落不明人×××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情况,向本院报告。
特此公告。
××××年××月××日
(院印)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四十七条制定,供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公民失踪案后,寻找下落不明人用。
2.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