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出庭通知书
(××××)……民×……号
×××:
本院受理……(写明当事人及案由)一案,定于××××年××月××日××时××分在……(写明地址)本院第×法庭开庭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你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应准时出庭。
联系人:……(写明姓名、部门、职务)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特此通知。
××××年××月××日
(院印)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二十七条制定,供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在开庭三日前,通知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到庭用。
2.诉讼参与人在外地的,应当留有必要的在途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