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民法  人民法院  公安  代理人  人身安全保护令  民事  人身安全  保护令  期限  管辖 

公告(通知共同诉讼权利人登记用)

   2021-09-19 0
核心提示:××××人民法院公告(××××)……民×……号本院受理……(写明当事人及案由)一案,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2.

××××人民法院

公告

 

(××××)……民×……号

本院受理……(写明当事人及案由)一案,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2.……(明确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概述原告主张的事实和理由)。因与本案诉讼标的为同一种类的案件众多,故相关权利人应在公告之日起×天内向本院登记。

特此公告。

××××年××月××日

(院印)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九条制定,供第一审人民法院对于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尚不确定的,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向人民法院登记用。

2.公告期间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但不得少于三十日。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
 
更多>同类法律文书
推荐图文
推荐法律文书
点击排行
友情链接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sitemaps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鄂ICP备06013414号-3
小说下载
Powered By falv.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