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公告
(××××)……民×……号
本院受理……(写明当事人及案由)一案,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2.……(明确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概述原告主张的事实和理由)。因与本案诉讼标的为同一种类的案件众多,故相关权利人应在公告之日起×天内向本院登记。
特此公告。
××××年××月××日
(院印)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九条制定,供第一审人民法院对于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尚不确定的,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向人民法院登记用。
2.公告期间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但不得少于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