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提供担保通知书
(××××)……号
×××(写明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写明当事人及案由)一案,你/你单位于××××年××月××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行为保全/先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你/你单位应当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日内向本院提供……(写明担保方式、担保金额等)。逾期不提供担保的,本院将裁定驳回保全/先予执行申请。
特此通知。
××××年××月××日
(院印)
【说明】
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七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二条制定,供人民法院在裁定诉前、诉讼保全/先予执行时,责令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供担保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