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延长……(写明当事人及案由)
一案执行期限的报告
(××××)……号
院长:
我院于××××年××月××日立案的……(写明当事人及案由)一案,依法适用执行程序,执行期限到××××年××月××日届满。但因……(写明需要延长执行期限的原因),不能如期结案,需要延长执行期限×个月,至××××年××月××日。
请审批。
附:案件延长审理或者执行期限审批表一份
执 行 员 ×××
××××年××月××日
【说明】
1.本样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五条制定,供人民法院难以在执行期限内执结案件的,报请本院院长批准延长执行期限用。
2.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