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通知书
(人民法院听取意见用)
(××××)×法赔字第×号
×××(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
本院受理的你(你单位)……(申请国家赔偿的案由)一案,定于××××年××月××日×时在……(地点)听取意见。请准时参加。
××××年××月××日
(院印)
制作说明
一、本通知书样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制定,供人民法院通知赔偿请求人参加听取意见会时使用。
二、人民法院在听取意见时,如果认为需要给予赔偿的,可以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进行协商。
三、人民法院应在听取意见前三日将通知书送达赔偿请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