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出面协商,重复收取的物业费将顺延处理
近日,家住合肥瑶海区华裕家园小区的多位业主向本报反映,去年9月,小区更换了物业,但原物业没有退还剩余的物业费,新物业又重复收取,非常不合理。对此,和平路街道绿苑社区相关负责人回应,已协调新物业出面和原物业交涉,重复收取的部分物业费将顺延处理。
【事件】物业费重复收取太“冤枉”
华裕家园位于瑶海区裕溪路高架北侧。该小区业主刘先生透露,去年9月中旬,小区更换了物业。原先的银成物业撤场,新的宇诚物业入驻。银成物业撤场前,声称只能通过转账的形式退还剩余物业费,通知过业主进行退费信息登记。
“可从去年9月中旬到现在,将近半年过去了,业主始终没有收到这笔退款。”刘先生说,宇诚物业入驻后,又在去年年底,要求收取2021年9月中旬到2022年12月底,共计15个多月的物业费。刘先生认为,这样重复收取物业费的做法让业主花了“冤枉钱”,非常不合理。
【物业】会去总公司进一步交涉
2月24日,记者拨通了原银成物业负责人刘某的电话。刘某的妻子在电话中表示,刘某在去年9月前就已经不再主要负责物业管理了,现在属于离职状态,无法处理该问题。该物业在合肥已没有分公司,追款问题只能联系南京分公司或深圳总公司,或是找新入驻的宇诚物业帮忙解决。
随后,记者又联系到了宇诚物业驻该小区的负责人王某。王某表示,去年9月中旬入驻小区后,物业便已经着手对小区进行修缮。修缮工作需要费用,再加上物业费通常都是从入驻之日起计算,所以,宇诚物业在2021年底收取2022年的物业费时,一并收取了2021年9月中旬至2021年底的物业费用。
此前,王某曾去过原物业的南京分公司进行交涉。他回忆,“当时,对方给出了具体的账单明细,并表示之后会进行退款,但也确实一直没有退。”之后,他们打算尝试去深圳总公司进一步交涉。
【社区】已协商新物业进行费用顺延
之后,记者联系到华裕家园小区所属的和平路街道绿苑社区了解情况。社区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去年,社区方面曾组织过两家物业见面商讨交接事宜,当时,两家物业曾在现场达成口头协议,表示将会协商好财务等交接事项。
对此,宇诚物业驻该小区的负责人王某表示,原本确实约定好在去年9月15日当天下午进行交接,可原物业在当天中午就已经全部撤场了,双方未能做好交接工作。
针对业主反映新物业重复收取了去年9月到年底物业费一事,社区方面表态,已和新物业协商好,由新物业出面去和原物业交涉。如今年内交涉完毕、对方进行退款;如今年内对方始终未能退款,这部分费用则由新物业承担,采取顺延的形式,在2022年底收取次年物业费时,少收取3个半月的费用。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任海怡
▶律师说法
新老物业交替物业费如何收?
安徽大森律师事务所闻婷婷律师介绍,遇到此类问题,首先要看新老物业是如何移交的。如有协议约定老物业直接把钱给新物业,则新物业应该找老物业要钱,而不是找业主要;如没有协议,新老物业也没有进行交接,那么,新物业有权收取物业费,业主应当找老物业退费。
如账目明晰且协商退款一直无果,可在三年内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超过三年仍可起诉,但由于债权只有三年的诉讼时效,所以,三年后再进行起诉的成功几率会大大下降。同时,由于每位业主涉及的物业费用不同,如想通过诉讼方式解决,需各自单独成案。
另外,如新物业想要替业主出面进行起诉,需要和所有业主达成债权转让,需有转让协议书以及给老物业的债权转让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