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由乙方承担湖大琴园小区四标段12,13号楼外墙保温隔热材料的供应,为切实维护双方利益,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材料名称及单价
1,材料名称及单价:玻化微珠按________元/吨,抗裂砂浆按________元/吨,胶粉按________元/吨,界面剂________元/吨提供给甲方。
2,供应材料必须提前提供材料合格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及相关合格的送检样品。等相关的质量证明文件
二,产品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标准及图纸设计要求
三,甲方以电话或者其它方式提前二天通知乙方,乙方按给定时间及时将合格产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经过甲方材料员验收合格签字认可方视为货物送到。
四,付款方式
外墙保温材料进场后,保温工程完成至50%以上,甲方支付认可的材料款的50%货款,在整体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才支付剩余签字认可的材料货款。
五,责任与义务
甲方:
严格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材料款,如果材料款不能按时间支付,乙方有权在一个月后协商停止供货,直到款项达到合同金额为止。
乙方:
1,严格按国家规范标准和图纸要求及时提供合格的材料。确保甲方施工进度的正常进行。否则按货款的50%处罚。并且甲方有权更换供货商。
2,严格按照约定的技术方案进行指导施工,配合甲方及监理严格检查验收每道工序,确保工程质量,如果有不合格产品属乙方负责。
3,全面负责保温方案的专家论证在15天内通告,如果因此影响工程进度,乙方负责一切停工所产生的损失。
4,负责甲方保温专项检测一次通告,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1,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施工受阻,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若乙方不能按时供货,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若乙方未能提供正规合格的材料,导致工程停工,或者延误工程竣工,或者工程停工窝工返工等一切损失(含材料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七,争议处理
如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武汉市经济合同管理部门或者合同执行地人民法院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