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电视机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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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是《16画面网视网络电视机》使用者(以下称您)与作者(以下简称作者)之间关于《16画面网视网络电视机》(以下称本产品)产品的法律协议。
1.一旦复制、安装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软件产品,即表示同意接受协议各项条件的约束。如果您不同意协议的条件,则不能获得使用本软件产品的权力。
2.在您使用本软件产品之前,请务必阅读此《协议》,任何与《协议》有关的软件、电子文档等都应是按本协议的条款而授予您的,同时本《协议》亦适用于任何有关本软件产品的后期发行和升级。您一旦复制、下载、安装、访问或以其它方式使用本软件产品,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协议》各项条款的约束。如您不同意本《协议》的条款,那么,版权所有人则不予将本软件产品的使用权授予您。在这种情况下,您不得使用、复制或传播本软件产品。
3.《16画面网视网络电视机》由何*仙开发,其版权归作者。本软件产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版权法及国际版权条约和其他知识产权
法及条约的保护。
4.用户不得:删除本软件及其他副本上一切关于版权的信息;对本软件进行反向工程,如反汇编、反编译等;本软件产品是被当成一个单一产品而被授予许可使用,不得将各个部分分开用于任何目的行动。
5.复制、分发和传播:您可以复制、分发和传播无限制数量的软件产品,但您必须保证每一份复制、分发和传播都必须是完整和真实的,包括所有有关本软件产品的软件、电子文档,版权和商标宣言等。本软件可以独立分发亦可随同其他软件一起分发,但如因此而引起任何问题,版权人将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6.如果您未遵守本协议的任何一项条款,作者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保留通过法律手段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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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作者具有对以上各项条款内容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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