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国专利主要分三类:(外观)设计专利designpatent;实用专利utilitypatent;还有植物专利plantpatent.其中实用专利utilitypatent是一般美国人所指的专利。
(2)为获得一个utilitypatent必须提交的专利申请,美国法称其为Non-provisionalPatentApplication.这种申请形式比较严格,需要符合如下条件:
一份书面文件,至少包含一个权利要求和说明书;一份声明;—附图(如果必须);—申请费。
看得出来,Non-provisionalPatentApplication就是我国普通的专利申请,跟我国专利法接受申请、确定申请日的条件一致。
(3)但在1995年6月,美国商标专利局开了临时专利申请的头。允许提交一份专利申请,并保留12个月。且这份申请不必遵循上述实用专利申请的要件。因为专利局并不马上审查该专利申请。申请人必须在12个月内,提交一份非临时申请,才能启动程序,并最后获得专利,否则临时申请就作废。
由于这一制度的启动,这两个对应的词和两种程序的区分,就出现了:新的申请,既然叫做临时申请provisionalPatentApplication,老的申请就叫做Non-provisionalPatentAppli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