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应乙方要求,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之原则。就北京环城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机器设备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如下机器设备租给乙方,用于工程建设。
2、租赁暂定2年。租金50000元/年。至2013年3月30日止。租金年缴。乙方如到期后续租,双方另行商量价格。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用于其它用途,否则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4、因特殊原因,任何一方终止协议时,需提前两个月通知对方,违约方承担责任,一次性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万元。
5、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法院诉讼。
(设备及仪器名称/型号/产地/出厂日期/数量)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