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青岛市城阳区路号的房屋(其中厂房一个、办公室两间、厨房两间、宿舍两间)以及厂房中设备(详见设备目录)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租赁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之日乙方缴纳定金元乙方投产后10日内一次性支付全年剩余房租元。第二年的房租分次支付,于第二年月日前支付。
四、乙方生产产品的出口、报关、商检等手续,由甲方按乙方要求负责给予办理。
五、乙方产品出口所产生税费由乙方负责,海关退税到甲方帐号,甲方应当在退税后3日内支付给乙方,逾期应当承担按日3%支付违约金。
六: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用水和电力的供应,并负责为乙方另行安装水表和电表。由乙方按照电表和水表的计数缴纳费用。
2、甲方应当保证来乙方的车辆进出无阻。
3、甲方在乙方合法经营的情况下,协助乙方做好治安工作。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自己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乙方所承租的房屋顶部。
5、上述房屋及设备符合出租使用要求,且保证产权明确无误。
6、合同到期后,甲方不得扣留乙方设备、原材料以及产品,否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7、甲方出租房屋以及设备后,不得随意干涉乙方正常生产经营。
七:乙方权利义务:
1、房屋的改造装修以及设备的添加由乙方负责并出资,新增设备产权归乙方所有。
2、乙方应当爱护建筑物及设施,如需改建、扩建,在不影响建筑整体安全情况下乙方自行施工,但需通知甲方。改建、扩建的设施,在合同终止时不得拆除,设备除外。空地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挪做他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租他人。
3、合理使用电器、房屋及其它设备,不得人为造成房屋设施的损坏。如因乙方的过失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根据工作、生产及生活的需要,在不影响建筑整体结构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安排装修施工。
5、乙方保证从事合法生产经营,不得利用甲方条件从事非法活动,否则应当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违约,乙方应赔偿甲方当年租赁费的10%作为经济赔偿,但因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则按照银行贷款利率承担违约金。
2、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法律规定的义务,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应当赔偿全部损失。
(1)甲方不得擅自终止未到期合同,否则应当赔偿乙方全部损失包括但所接订单无法按期交货的经济损失、利润损失、聘请律师的费用损失,如以上损失难以计算,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两年总房租的%作为违约金。
(2)合同到期后,乙方有权自由搬迁甲方不得阻挠,否则应当赔偿乙方损失,损失计算参照本合同第八条第2款第(1)项执行。
九、免责条件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合同不能执行,造成双方经济损失,双方不承担责任。
十、合同终止和续约1、合同到期视为本合同自行终止。
2、合同到期,乙方如续约,必须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地法院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附:设备目录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