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同意将位于丁建华西面沿江公路边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双方具体协商如下:
一、乙方使用甲方的土地,土地面积:田亩册为亩,测量为亩,按测量亩支付租赁费。
二、租赁期限:除国家特殊征用外,长期归乙方使用。交款方式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于每年年底支付一年的租金。
三、土地租赁费启动价为700元/亩。年,按照村委会租赁费浮动。
四、租赁期内,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影响协议的执行,否则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造成方负责全部责任,
五、,以上协议在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否则后果由造成方负责。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村委会各保管一份。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村委会(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