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租赁最重要的是稳定,一个企业生产不仅是自己的问题,还关系到合同方的利益。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签厂房租赁合同注意事项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falv.cc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签厂房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1、签订前的注意事项
签订租赁合同前要尽可能了解当事人的相关信息,如营范围、资信状况以及履约能力、商业信誉进行必要的考察,如果当事人自己进行了解有困难,可以向对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工商部门进行查询、并且可以通过对方同行业或相关企业进行了解。
如果是代理人签订合同,则应对其代理权进行了解。
2、签订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1)合同条款要全面,主要条款必不可少,如双方当事人、厂房的情况、租金、租赁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
(2)合同条款的内容要表达得具体、明确、清晰。
(3)在租赁合同中,对于租赁物件的使用、租赁物件的维修保养也要明确规定。
(4)在租赁合同中应制订明确的违约条款及赔偿数额。
(5)为避免合同欺诈,当事人可以另附加一些条款,如,担保条款、附期限条款、附条件条款等,以此更好的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6)在订立厂房租赁合同时,若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应采用书面形式,若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是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
二、常见租赁厂房合同违约责任包括哪些情形
(1)未按约定将厂房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2)交付的厂房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厂房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3)出卖、转租厂房时,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责赔偿损失。
三、对租赁厂房合同履行中欺诈行为的防范
(一)对出租人不按期交付租赁物致使承租人无法实现合同预期的目的,承租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二)对技术要求较高的出租物,出租人应交付有关使用说明、装配图纸、操作规程等,这些在制订租赁合同时就应加以明确约定。
(三)租赁物上存在权利瑕疵,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免交租金。
(四)厂房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交付,逾期不交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五)厂房承租人擅自改变租赁物现状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如征得出租人同意并因此增加了租赁物的价值,返还租赁物时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支付一定开支。
(六)承租人未经厂库房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他人的,厂房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以上就是falv.cc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签厂房租赁合同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签厂房合同必须要对厂房使用用途有约定。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falv.cc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