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现就乙方承包甲方发包的工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余下条款: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质量要求: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工期要求:12月8日前必须全部完成。
甲方工作
1、甲方设立该工程的项目部作为工地代表,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相关事宜,全面负责现场的管理工作,对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用料、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向乙方提供临时水电。
乙方工作
1、乙方 为驻地代表,常驻现场,负责履行合同范围内的应尽职责,按照甲方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监督和管理。
2、做好承包范围内各相关工种间的交叉配合工作,竣工验收交钥匙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
3、乙方应自备施工所需工具。
4、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
5、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在安全、技术、进度、质量、材料、劳动力、文明施工等诸方面的安排,保证工完厂清;若乙方拒绝或漠视甲方对上述要求管理,甲方可安排他人另行完成,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关于质量的约定
1、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和施工图纸、作法说明及设计变更等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施工合同要求,相关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GB50303-2002、GB50242-2002、GB50327-2001等)作为本工程的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不合格或不能通过验收,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如因甲供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本工程质保期为贰 年,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乙方须无偿履行保修责任。
5、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通知后,乙方应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
五、关于工期的约定
1、如因甲方不能按约定给付乙方工程进度款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2、如因乙方责任造成中途无故停工、窝工而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3、因业主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六、关于价款和结算的约定
1、结算方式:根据现场完成面积计算及结算。
2、合同价格:
3、本价格包含人工费、税票、机械费、进退场、垃圾清运、材料上运费等。
4、付款方式:
(1)开工后7日内,甲方按乙方进场施工人数每天发放35元生活费,每周发放一次。
(2)每月甲方按乙方当月完成工程量付80%进度款,生活费从进度款中减除。
(3)工程完工付总工程量80%工程款;竣工验收后,甲方付总工程量结算款95%。此时乙方需提供全额的合格税票。
(4)余款5%,在贰年保修期满后结清(无息支付)。
七、关于材料的约定
1、甲方负责同业主联系及时提供乙方所需材料,并按时到场。经乙方验收入库后,由乙方负责保管。如因乙方保管不善而造成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
2、乙方须在预算定额范围内使用材料(包括临时用电),材料损耗按定额计,超支的不合理材耗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在结算款中扣减。
3、所有进场的业主供材,乙方不得擅自挪用。
八、关于安全的约定
1、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安全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和物业部门的规章制度,以及对外面现场和安全生产的要求。
3、乙方须应该遵守安全协议中的条款,严禁在施工现场发生违法乱纪等行为。若因乙方造成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负责。
九、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
1、乙方须自行完成本施工任务,严禁乙方将本项目再次分包或转包。
2、因乙方责任原因而延误工期逾期完工,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赔付违约金1000元。
3、乙方须给进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保险,在施工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4、如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赔偿,而且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后终止。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