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乙方:
旅行社业务许可证号:导游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自愿协商,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聘请以其导游知识和专业技能为甲方提供劳务,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劳务支付相应报酬;本协议期限为年。于年月日生效,至年月日终止。
第二条:甲方责任
1、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劳务支付相应报酬;
2、甲方应按时、足额支付旅游团队的各项接待、服务费用,并提供接待团队所必要的其他保障;
3、乙方在为甲方执行带团任务时,甲方必须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甲方承担;
4、团队任务结束后,甲方应对乙方的工作情况进行如实评价,并在乙方的带团记录上作好记录。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乙方在为甲方工作期间,应服从甲方管理,遵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的规定和甲方的要求做好团队接待工作;非因不可抗力不得改变旅游计划安排的行程;
2、严格按照甲方的接待计划安排团队活动,未经旅游者提出和同意,不在接待计划之外提供其他有偿服务;
3、不得欺骗、胁迪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
4、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的,应当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旅行社、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5、在团队结束时,应主动向游客分发《宾客意见表》,收集游客的意见,并于团队结束后及时上交甲方;
6、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对导游带团的其他要求。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双方对劳务任务的完成无争议,甲方未按规定支付劳务报酬的,乙方有权单方主张解除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按劳务报酬的数额根据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2、由于乙方违背导游规范或违反约定,未尽合理义务导致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并拒绝支付其劳务报酬,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五条:保密事项
1、甲方应对乙方个人信息保密,不得泄露;
2、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六条:本协议未约定内容,可由双方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报当地旅游局存档。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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