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务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本协议期限为______月。本协议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生效。
二、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为---------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1、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从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用工单位必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确定工作时间。
2、用工单位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五、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
1、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务的月劳务报酬根据用工单位确定的薪酬制度确定不低于用工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他福利待遇由用工单位与乙方协商确定,并由用工单位直接支付。
2、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用工地最低工资标准。
3、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工资,不得拖欠。
六、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约定参加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缴纳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资中代为扣缴。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八、规章制度
用工单位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并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告知乙方。乙方服从用工单位管理,并严格遵守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九、劳务合同变更、解除、终止
1、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劳务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2、甲方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务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3、乙方按照双方约定,及时办理工作交接和有关手续,在办结工作交接时,用工单位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
十、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依法订立,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4、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份,用工单位留存-----------_____份。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