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劳动合同书
(非全日制文本)
甲方(单位)全称
劳动保障证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联系电话
登记注册地
单位地址
乙方(职工)姓名性别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及电话
劳动保障卡号就业登记证号
户 籍 所 在 地实 际 居 住 地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注:非全日制用工是指符合法定就业条件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或劳务派遣组织建立以小时、工作日(周)或简单劳动任务计酬,每天工作时间平均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非全日制劳动关系。
本合同不适用于已实现全日制就业劳动者的兼职、离退休人员再工作、在校学生勤工俭学、劳动者为家庭或个人提供劳务等。
根据《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第()种方式:
1、订立有固定期限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自年 月 日起始,以完成 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期限。
3、以为期限。
二、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工作,根据工作要求对乙方进行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
乙方应当努力提高职业技能,按岗位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为下列第()种方式:
1、每周工作 日,分别为周 ;每日工作小时。2、以完成 工作为工作时间,折算平均每日工
作 小时,累计每周不超过小时。
3、其他:。
四、劳动报酬:
1、甲方按下列方式(),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1)按小时计酬,标准为每小时元;
(2)按完成工作计酬,标准为每 (月/周/日/项) 元。
2、甲方按(日/周/月)支付乙方工资,工资发放时间为,工资发放形式为 (直接发放/委托银行代发)。
五、社会保险:
1、乙方采用下列第()种方式参加社会保险、交纳社会保险费。
(1)、以自由职业者参加社会保险;
(2)、委托第三方代办社会保险;
2、上述劳动报酬中 包含社会保险费。不包含社会保险费的,甲方支付乙方社会保险费每 (小时/日/周/月/项) 元。
六、劳动安全保护:
1、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一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将变更要求送交另一方,另一方日内未作出书面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2、除法定条件外,双方当事人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如下:
3、除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外,双方约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如下:
4、本合同终止,一方希望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日与对方协商续订劳动合同。
5、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甲方或乙方应当提前个工作日,向对方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要求。
八、其它约定:
1、与乙方协商后,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加班加点工资按 标准×%计算。
2、
九、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本合同生效时间为下列( )
1、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鉴证(同意/不同意),自鉴证之日起生效;
3、自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应当自本合同签订或鉴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本合同文本交付乙方,不得扣押。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月 日[page]
鉴证员: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编号: 鉴证日期:年月日
(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书面报告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