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法制统一原则,决定对《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05年11月2日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86号发布,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