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决定,下放给哈尔滨新区19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赋予哈尔滨新区辖区内审批权4项。
哈尔滨新区、各省直有关部门要及时、认真、严格地做好下放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许可事项,依法需要委托实施的,要及时办理委托手续,同时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哈尔滨新区要对承接的省级行政许可事项,依法规范行使,切实加强管理,确保行政权力承接到位。
本决定自2017年11月4日起施行。
附件:1.下放至哈尔滨新区的行政许可事项(19项)
2.赋予哈尔滨新区辖区内审批权的事项(4项)
附件1
下放至哈尔滨新区的行政许可事项
(19项)
序号
职权名称
实施依据
行使主体
备注
1
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年7月2日修正)
二、《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
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2016年国家发改委令第44号)
四、《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核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2787号)
省发改委
2
权限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辐射项目、跨市项目除外)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7月2日修正)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6月28日通过)
省环保厅
属于行政权力事项“权限内建设项目(含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职权编码:230000-01-0-0578)”的子项
3
权限内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辐射项目、跨市项目除外)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修正)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正)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6月28日通过)
四、《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2017年7月16日修正)
省环保厅
属于行政权力事项“权限内建设项目(含辐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职权编码:230000-01-0-0576)”的子项
4
权限内公路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变更审批(除国道、省道初步设计审批外)
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2015年6月12日修正)
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三、《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2004年交通部令第14号,2015年6月26日修正)
四、《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2005年交通部令第5号)
省交通运输厅
属于行政权力事项“权限内公路、水运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变更审批 (职权编码:230000-01-0-0830)”的子项
5
权限内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6年11月7日修正)
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
三、《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2004年交通部令第14号,2015年6月26日修正)
省交通运输厅
6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2016年11月7日修正)
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2004年商务部令第14号,2016年8月18日修正)
省商务厅
该事项属于商务部事权,不属于本次省政府公布下放的事项。
由省商务厅报请商务部另行委托哈尔滨新区实施备案登记。
7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设立审批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07号)
省商务厅
8
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2016年11月7日修正)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2016年9月3日修正)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2016年9月3日修正)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1983年国务院发布,国务院令第648号修正)
五、《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六、《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
省商务厅
9
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审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2014年8月31日修正)
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
三、《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2005年财政部令第24号)
省财政厅
10
出版物批发单位设立审批
《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3号,2016年2月6日修正)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11
权限内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年6月29日修正)
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2016年8月25日修正)
三、《黑龙江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规定》(1997年省政府令第17号,2013年11月6日修正)
省卫生计生委
12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卫生许可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年6月29日修正)
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2016年8月25日修正)
省卫生计生委
13
实验室、检查机构资质认定(包括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15年4月24日修正)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09年8月27日修正)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国务院令第390号,2016年2月6日修正)
省质监局
14
特种设备改造、维修许可
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2009年1月24日修订)
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
省质监局
属于行政权力事项“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职权编码:230000-01-0-2197)”的子项
15
食品相关产品(不含餐具洗涤剂、餐具消毒剂)生产许可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4月24日修订)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14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6号)
三、《关于调整压力锅等产品生产许可工作的通知》(国质检食监函〔2010〕914号)
省质监局
16
旅行社经营边境游资格审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6年11月7日修正)
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2016年8月25日修正)
三、《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
省旅游发展委
17
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
一、《旅行社条例》(国务院令第550号,2017年3月1日修正)
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
省旅游发展委
18
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4号,2013年7月18日修正)
省工商局
19
外国表演团体或者个人营业性演出审批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9号,2016年2月6日修正)
省文化厅
属于行政权力事项“外国、港澳台表演团体或者个人营业性演出审批 (职权编码:230000-01-0-1377)”的子项
附件2
赋予哈尔滨新区辖区内审批权的事项
(4项)
序号
职权名称
实施依据
备注
1
权限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修正)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2014年7月29日修正)
三、《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2008年国土资源部令第42号,2016年11月29日修正)
依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规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实施同级预审原则,即人民政府或有批准权的政府发改等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该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预审。哈尔滨新区审批的建设项目,可以由哈尔滨新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预审。
2
权限内社会团体登记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2016年2月6日修正)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归口登记、分组管理,哈尔滨新区民政部门有权对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开展登记,其登记名称按照相关规定应冠“哈尔滨新区”字样。
3
权限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
4
权限内会计从业资格认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1999年10月31日修订)
二、《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4〕5号)
三、《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012年财政部令第73号,2016年5月11日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