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省政府对现行有效的省政府规章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省政府决定废止以下规章:
一、山东省信访规定(省政府令第114号);
二、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41号);
三、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若干规定(鲁政发[1983]90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山东省信访规定(省政府令第114号);
二、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41号);
三、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若干规定(鲁政发[1983]90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