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福建省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办法》的决定
(2013年10月16日福建省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 2013年10月17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27号公布 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福建省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3年10月16日省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福建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福建省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办法》。
本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2013年10月16日福建省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 2013年10月17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27号公布 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福建省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3年10月16日省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福建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福建省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办法》。
本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