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抚顺市职业技能开发与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
(2012年4月17日抚顺市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2年4月24日抚顺市人民政府令第163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经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抚顺市职业技能开发与管理暂行规定》(1998年8月20日市政府第47号令)。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2年4月17日抚顺市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2年4月24日抚顺市人民政府令第163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经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抚顺市职业技能开发与管理暂行规定》(1998年8月20日市政府第47号令)。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