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淮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决定
(2011年8月8日淮南市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1年8月10日淮南市人民政府令第130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废止〈淮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第97号令)的决定》已经2011年8月8日市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1年8月8日淮南市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1年8月10日淮南市人民政府令第130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关于废止〈淮南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第97号令)的决定》已经2011年8月8日市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