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裁决行政强制执行若干规定〉的决定
(2011年10月24日福州市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1年11月2日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3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1年10月24日市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决定,废止下列市人民政府规章:
《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裁决行政强制执行若干规定》(2003年7月30日市政府令第28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1年10月24日福州市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1年11月2日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3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1年10月24日市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决定,废止下列市人民政府规章:
《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裁决行政强制执行若干规定》(2003年7月30日市政府令第28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