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长沙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行办法》的决定
(2011年5月12日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114号公布 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长沙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行办法》(市政府令第62号)已被《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取代,决定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2011年5月12日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114号公布 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长沙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行办法》(市政府令第62号)已被《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取代,决定予以废止。
本决定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