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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沿江漂木保护管理办法》宣布失效的决定

   日期:2021-09-15     浏览:0    
发文字号:     时效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11-08-04    实施日期: 自公布之日    发布部门:
核心提示: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沿江漂木保护管理办法》宣布失效的决定 (2010年12月2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1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沿江漂木保护管理办法》宣布失效的决定

(2010年12月2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1年1月1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50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要求,省政府决定对《四川省沿江漂木保护管理办法》宣布失效,现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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