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沿江漂木保护管理办法》宣布失效的决定
(2010年12月2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1年1月1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50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要求,省政府决定对《四川省沿江漂木保护管理办法》宣布失效,现予公布。
(2010年12月2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1年1月1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50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要求,省政府决定对《四川省沿江漂木保护管理办法》宣布失效,现予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