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合肥市制止牟取暴利实施办法》等规章的决定
(2010年11月5日合肥市人民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0年11月24日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155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现决定废止下列两件规章:
一、合肥市制止牟取暴利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30号发布根据市政府令第129号修改)
二、合肥市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规定(市政府令第95号发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2010年11月5日合肥市人民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0年11月24日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155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现决定废止下列两件规章:
一、合肥市制止牟取暴利实施办法(市政府令第30号发布根据市政府令第129号修改)
二、合肥市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规定(市政府令第95号发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