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抚顺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决定
(2009年11月23日抚顺市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9年11月25日抚顺市人民政府令第145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经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抚顺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2006年8月16日市政府第122号令)。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09年11月23日抚顺市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9年11月25日抚顺市人民政府令第145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经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抚顺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2006年8月16日市政府第122号令)。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