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民法  工伤  人民法院  刑法  工伤保险条例  噪声  民法典  国监察法  公安  物业管理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合肥市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的决定

   日期:2021-09-15     浏览:1    
发文字号:     时效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09-06-18    实施日期: 自公布之日    发布部门:
核心提示: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合肥市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的决定 (2009年1月12日合肥市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09年1月1

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合肥市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的决定

(2009年1月12日合肥市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9年1月16日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144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为维护法制统一,现决定废止《合肥市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1995年2月20日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25号发布,根据1998年9月17日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69号修改,根据2004年6月30日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109号第二次修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打赏
 
更多>同类法律法规

推荐图文
推荐法律法规
点击排行
友情链接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sitemaps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鄂ICP备06013414号-3
小说下载
Powered By falv.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