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立法有效期制度建立后废止第一批政府规章的决定
(2008年12月29日重庆市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8年12月30日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23号公布 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重庆市行政立法基本规范(试行)》有关规定,为加快创建法治政府和服务政府,切实改善我市发展环境,经市政府组织市政府法制办及各部门对截至2009年12月31日施行满10年的市政府规章进行清理,决定将《重庆市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办法》等13件政府规章(文件目录见附件1)从2009年1月1日起予以废止;《重庆市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等24件施行已满10年的政府规章(文件目录见附件2),经清理审查符合继续施行的各项要求,予以继续施行,有效期从2009年1月1日重新起算。
附件1:
废止的政府规章目录
1.重庆市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9号,1997年12月18日起施行)
2.重庆市电影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8号,1998年1月1日起施行)
3.重庆市食品卫生管理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6号,1998年6月15日起施行)
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的通告(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7号,1998年6月15日起施行)
5.重庆市控制中小学生流失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0号,1998年6月8日起施行)
6.重庆市国家公务员考核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9号,1998年6月22日起施行)
7.重庆市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1号,1998年6月29日起施行)
8.重庆市国家公务员退休暂行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41号,1998年12月1日起施行)
9.重庆市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48号,1999年1月29日起施行)
10.重庆市国家公务员职务升降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49号,1999年1月29日起施行)
11.重庆市国家公务员培训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0号,1999年1月29日起施行)
12.重庆市暂住人口治安管理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8号,1999年5月1日起施行)
13.重庆市国家公务员任职回避与公务回避实施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67号,1999年11月26日起施行)
附件2:
继续施行的政府规章目录
1.重庆市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号,1997年10月10日起施行)
2.重庆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1997年11月1日起施行)
3.重庆市内部审计工作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0号,1998年1月10日起施行)
4.重庆市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3号,1998年7月1日起施行)
5.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赔偿补偿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4号,1998年6月10日起施行)
6.重庆市大足石刻保护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1号,1998年6月8日起施行)
7.重庆市控制燃煤二氧化硫污染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3号,1998年7月1日起施行)
8.重庆市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6号,1998年7月1日起施行)
9.重庆市契税征收实施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8号,1998年6月17日起施行)
10.重庆市民兵武器装备管理实施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号,1998年6月30日起施行)
11.重庆市三峡库区移民档案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号,1998年10月1日起施行)
12.重庆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6号,1998年10月15日起施行)
13.重庆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8号,1998年12月1日起施行)
1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务管理改善投资环境的决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9号,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15.重庆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42号,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16.重庆市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43号,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17.重庆市拥军优属工作若干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44号,1999年2月1日起施行)
18.重庆市土地管理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3号,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19.重庆市耕地开垦费耕地闲置费土地复耕费收取与使用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20.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5号,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21.重庆市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6号,1999年4月8日起施行)
22.重庆市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60号,1999年6月1日起施行)
23.重庆市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61号,1999年7月2日起施行)
24.重庆市人民建议奖励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65号,1999年10月25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