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1日江西省人民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08年1月13日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64号公布 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
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更好地适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经2008年1月11日省人民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废止《江西省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实施办法》等8件省政府规章。
附:江西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
┌──┬─────────┬───────┬───────────────┐
│序号│ 规章名称 │ 令(文)号 │ 废止理由 │
├──┼─────────┼───────┼───────────────┤
│ │ │赣府发[1987]7 │已被《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地方│
│ 1 │江西省车船使用税施│号发布,省政府│税务局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
│ │行细则 │令第74号修正 │车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 │ │ │〉的通知》所代替。 │
├──┼─────────┼───────┼───────────────┤
│ 2 │江西省农村救灾扶贫│省政府令第2号 │调整对象已不存在,实际上已经失│
│ │互助储金会管理规定│发布 │效。 │
├──┼─────────┼───────┼───────────────┤
│ │江西省国有企业富余│省政府令第30号│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3 │职工安置实施办法 │发布 │及本实施办法施行后出台的相关政│
│ │ │ │策相抵触。 │
├──┼─────────┼───────┼───────────────┤
│ │ │省政府令第50号│已被《江西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
│ 4 │江西省民族工作办法│发布,省政府令│例》所代替。 │
│ │ │第107号修正 │ │
├──┼─────────┼───────┼───────────────┤
│ │ │省政府令第53号│ │
│ │江西省婚前医学检查│发布,省政府令│有关强制婚检的规定,与国务院《│
│ 5 │管理办法 │第109号修正, │婚姻登记条例》相抵触。 │
│ │ │省政府令第134 │ │
│ │ │号修正 │ │
├──┼─────────┼───────┼───────────────┤
│ │江西省工程建设场地│省政府令第98号│已被《江西省防震减灾条例》所代│
│ 6 │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发布,省政府令│替。 │
│ │办法 │第134号修正 │ │
├──┼─────────┼───────┼───────────────┤
│ 7 │江西省风景名胜区管│省政府令第100 │已被国务院新的《风景名胜区管理│
│ │理办法 │号发布 │条例》所代替。 │
├──┼─────────┼───────┼───────────────┤
│ │江西省实施《中华人│省政府令第112 │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 8 │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号发布 │实施条例》所代替。 │
│ │》若干规定 │ │ │
└──┴─────────┴───────┴───────────────┘
=tb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