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贯彻实施民法典,做好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与民法典的有效衔接,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银保监会对现行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银保监会决定:
一、对3部规章、115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附件1)
二、对14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附件2)
三、对4部规章、7件规范性文件与民法典不一致的条款予以修订。(附件3)
附件:
1.银保监会决定废止的规章、规范性文件
2.银保监会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
3.银保监会决定修订的规章、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