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决定废止《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建设部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113号)、《<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的补充规定》(建设部 商务部令第121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